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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乐锦女士的任职资格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任职资格: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提名、推荐程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同意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修订《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激发相关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公司不断提升经营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试行)》进行的修订,并同意将该办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0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王欣新 王建业 郭亚雄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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