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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一、《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外汇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本次海泰科新材料为海泰科模具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5亿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海泰科模具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融资效率,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此页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乃秀 刘树国 张美萍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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