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26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10月16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