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为俊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