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17日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根据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组成为:
主任委员:樊燕萍
委 员:薛建兰 栾 华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