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仁宗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其中董事毛基业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喻景忠先生、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召开、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及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