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在会议召开前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给全体董事。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浪平先生召集,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属子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金额为1,651,986.00元,其中已计提坏账准备1,503,131.00元,对本年利润影响金额为148,855.00元。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融资和融资担保管理办法》。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融资和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