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修订《薪酬管理办法》及向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成长共享奖金的相关预案,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体现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我们同意修订《薪酬管理办法》、向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成长共享奖金的预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独立董事:刘林青 周睿 张素华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