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55)临时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如下: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0日 00 点 00分现更正为: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1点 00分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3-055号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对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