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311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更加准确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账龄区间由0-3年调整为0-5年,同时将上述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由原延续账龄分析法下的固定比例,变更为每年末根据实际迁徙率计算、考虑前瞻性调整后的变动比例。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1、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款
项的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应当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来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因此,以账龄时间长短作为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根据实际迁徙率计算的变动比例计提,比简单划分账龄、固定比例计提更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中预期信用损失的定义要求。
2、为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公司重新制定了与应收款项相关的考核办法和规定,分解落实应收账款回款责任到具体经办人,重点推进具备回款条件的应收尽收工作,同时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以法律手段清收应收账款的力度,原有对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下的固定比例计提已不能全面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实际回款情况。
3、根据公司应收账款历史回款情况统计,公司账龄在3-4年的应收账款在下一会计年度平均回款比例超过30%、账龄在4-5年的应收账款在下一会计年度平均回款比例超过10%,将账龄区间重新设置为0-5年更符合公司应收账款的实际管理情况。
综上,公司认为变更后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 期末商业承兑汇票 | 参考应收账款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组合一 | 无合同纠纷组合 | 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应收账款—组合二 | 特定款项组合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 |
无合同纠纷组合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采用的方法:
账龄区间 | 计提比例 |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 |
6个月-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年以上 | 100% |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公司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由原延续账龄分析法下的固定比例,变更为每年末根据实际迁徙率计算、考虑前瞻性调整后的变动比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票据 | ||
银行承兑汇票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公司期末的商业承兑汇票 | 参考应收账款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按交易对象与本公司的关系,本组合为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的内部单位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非关联方 | 按交易对象与本公司的关系,本组合为本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单位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除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外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采用账龄分析法,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除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外的非关联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采用的计提方法:
账龄区间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按本年度该组合的迁徙率、以前年度相同组合的实际损失率及前瞻性信息为基础,确定账龄组合本年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1-2年 | |
2-3年 |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运用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1-6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小于30%。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有利于更加准确的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有利于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有利于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有利于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七、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3]0015540号)。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