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其他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共计人民币25.2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公司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 | 债权人 | 担保本金额(万元) | 保证期间 | 担保类型 |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为担保人全资子公司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 | 1,000 | 三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杨江源
(4)注册资本:16,307万元人民币
(5)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配套工业园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3001499XX
(7)成立时间:2001年07月16日
(8)经营范围:消毒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家电产品、五金模具、五金冲压件及相关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
工程塑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精密塑胶及制品的生产、装配、销售;钣金原料、玻璃制品销售;房屋租赁及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 445,713,394.92 | 438,827,840.65 |
负债总额 | 243,342,952.10 | 179,012,303.65 |
净资产 | 202,370,442.82 | 259,815,537.00 |
项目 | (未经审计) | 2022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65,017,754.04 | 642,559,628.90 |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 26,489,798.76 | 36,685,914.50 |
净利润 | 26,097,701.14 | 37,005,174.71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
2. 担保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6.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安徽毅昌科技有
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公司为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 | 债权人 | 担保本金额(万元) | 保证期间 | 担保类型 |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为担保人全资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 1,000 | 三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东传银
(4)注册资本:15,138.446731万元人民币
(5)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628号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3729332XB
(7)成立时间:2002年06月27日
(8)经营范围:工程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汽车零
部件、电视机、烤箱、吸排油烟机、电磁炉、微波炉、燃气灶具、咖啡机、电子衣柜及其模具的研发、加工、制造、批发;整体厨房、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的设计、研究、生产、批发及售后服务;汽车技术设计;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上述产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9)主要股东:公司持有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10,360,935.24 | 341,977,544.27 |
负债总额 | 195,438,690.79 | 236,277,834.15 |
净资产
净资产 | 114,922,244.45 | 105,699,710.12 |
项目
项目 | (未经审计) | 2022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323,859,296.26 | 500,252,259.89 |
利润总额 | 9,263,620.04 | 7,397,561.85 |
净利润 | 9,222,534.33 | 7,174,541.30 |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2. 担保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6.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为子公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 | 债权人 | 担保本金额(万元) | 保证期间 | 担保类型 |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为担保人全资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2,000 | 三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余求玉
(4)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5)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56号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67539939A
(7)成立时间:2011年01月13日
(8)经营范围:工程塑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汽车零件、家用电器注塑模具、改性塑料材料、钣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及制品销售,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汽车用塑料制品检测服务、汽车用塑料制品涂层检测服务;汽车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和研究及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快速成型件的设计、制作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持有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99.7222%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0.2778%的股权。
2.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28,949,939.12 | 672,322,807.46 |
负债总额 | 475,718,890.86 | 435,615,600.55 |
净资产 | 253,231,048.26 | 236,707,206.91 |
项目 | (未经审计) | 2022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619,526,094.02 | 798,268,627.47 |
利润总额 | 17,260,940.87 | 47,363,098.90 |
净利润 | 16,523,841.35 | 47,262,245.58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2. 担保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6.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551万元,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41.71%;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余额8,284万元,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12.10%;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534万元,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0.78%。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
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