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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力股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5

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6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期权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期权简称及代码:同力JLC2、850069

2、授予日:2023年8月22日

3、登记日:2023年10月20日

4、授予数量:股票期权2,000,000份(预留部分)

5、授予人数:12人

6、行权价格:4.54元/股

7、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 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结果明细表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份)占授予股票期权 总量的比例占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秦志强核心员工600,0006.00%0.13%
2董秀辉核心员工200,0002.00%0.04%
3刘佳磊核心员工200,0002.00%0.04%
4张瑞泉核心员工200,0002.00%0.04%
5曹增雷核心员工100,0001.00%0.02%
6贺红娟核心员工100,0001.00%0.02%
7陶涛核心员工100,0001.00%0.02%
8杜腾核心员工100,0001.00%0.02%
9党江涛核心员工100,0001.00%0.02%
10赵佳华核心员工100,0001.00%0.02%
11王永祥核心员工100,0001.00%0.02%
12汤承刚核心员工100,0001.00%0.02%
合计2,000,00020.00%0.44%

本次登记完成股票期权名单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1秦志强核心员工
2董秀辉核心员工
3刘佳磊核心员工
4张瑞泉核心员工
5曹增雷核心员工
6贺红娟核心员工
7陶涛核心员工
8杜腾核心员工
9党江涛核心员工
10赵佳华核心员工
11王永祥核心员工
12汤承刚核心员工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行权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期间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首次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二)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首次授予权益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2023年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4%;且,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
第二个行权期2024年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1%;且,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8%。 2、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175%;且,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2024年净利润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171%。

说明:上述“营业收入”为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权益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依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年度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达标(C)、较差(D)四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评分等级ABCD
(优秀)(优良)(达标)(较差)
个人行权比例100%100%50%0%

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因考核原因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统一安排注销。

三、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召开得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8月22日,经测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2023年 (万元)2024年 (万元)2025年 (万元)
200552.00136.83320.8394.33

说明: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预留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权激励计划期权登记确认书》。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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