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曹冬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邢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后附简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邢鹏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邢鹏先生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简历:
邢鹏先生: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高级工程师。历任珠海市晶艺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师、项目经理,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商务经理、工程四部经理、质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部大项目中心副总经理,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自贸港事业部副总经理 ;2023年9月入职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邢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