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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奥电子: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1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8,主要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9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荣周,200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于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2022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工作,于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于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唐荣周、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荣周、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熊亚菊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42万元(含税),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不变。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

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表决。

2、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服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42万元,聘期一年。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所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执业证书,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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