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季报编制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季报编制的保密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上市地监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资产租赁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