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美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我们作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该所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纪传盛 芮奕平 梁强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