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汕头市美联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其中: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2人)。独立董事纪传盛和梁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伟汕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子公司项目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子公司项目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共4部制度。
修订后的上述制度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共2部制度。
修订后的上述制度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