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未参与本次发行,从而使得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增持或者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承诺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1号),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31,813,013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2023年11月1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520,413,168股增加至552,226,181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振华)未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32.58%被动稀释至30.71%,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1月1日 | |||||||
股票简称 | 振华科技 | 股票代码 | 00073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0 | 被动稀释减少1.88% | ||||||
合 计 | 0 | 被动稀释减少1.8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69,573,344 | 32.58 | 169,573,344 | 30.7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9,573,344 | 32.58 | 169,573,344 | 30.7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根据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20,413,168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根据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552,226,181股计算。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