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编制完成。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并按规定对外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2023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371,211.30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