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田联房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陈喆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