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全体监事。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全体监事均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凤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6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