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同兴达(TXD)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战略与ESG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具体制度文件。本议案中的《公司章程》及其修正案、《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