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10:3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认真听取了相关情况介绍后,基于独立的判断,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总经理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王杰 邓路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