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士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该议案,认为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35元/股(授予价格)调整为22.10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同意公司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22.10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