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