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美晨生态: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出售部分资产事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证券代码:300237 证券简称:美晨生态 公告编号:2023-077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出售部分资产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1、事项内容: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晨生态”)根据公司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拟通过提交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等方式寻觅合格受让方出售杭州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杭州市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7幢3单元6套非住宅房地产和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杭州市天目山路238号华鸿大厦1号楼101室、1号楼七层的房产及地下一层27-31号车库(租赁权),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办理具体事宜。

2、关联关系说明:因交易对方尚不明确,本次交易暂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出售部分资产事宜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杭州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杭州市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7幢3单元6套非住宅房地产

1、名称:杭州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杭州市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17幢3单元6套非住宅房地产。

2、房产用途:商业办公

3、面积:建筑面积合计为1408.1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299.30平方米 。

4、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以上房产权属清晰,目前作为抵押物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并处于出租状态,公司将根据出售进度及时办理解除抵押手续。除此之外,以上房产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其他情况。

5、标的资产的运营情况

以上房产购于2017年,为商业办公用房,截至2023年8月31日,标的资产原值1,961.62万元,账面价值1,402.48万元。根据杭州正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杭正大房估字 (2023)第 B170号),以2023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638万元。

(二)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杭州市天目山路238号华鸿大厦1号楼101室、1号楼七层的房产及地下一层27-31号车库(租赁权)

1、名称: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杭州市天目山路238号华鸿大厦1号楼101室、1号楼七层的房产及地下一层27-31号车库(租赁权)。

2、房产用途:商业办公

3、面积:建筑面积合计为1956.6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512.5平方米。

4、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以上房产权属清晰,目前作为抵押物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并处于出租状态,公司将根据出售进度及时办理解除抵押手续。除此之外,以上房产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其他情况。

5、标的资产的运营情况

以上房产购于2004年,为商业办公用房,截至2023年8月31日,标的资产原值1731.25万元,账面价值1299.74万元。根据杭州正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杭正大房估字(2023)第B171号),以2023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082万元。

三、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杭州正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杭正大房估字 (2023)第 B17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杭正大房估字(2023)第B171号),参考评估价值确定出售价格,按照相关规则通过浙江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将标的资产公开挂牌等方式进行资产转让。

四、授权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参考评估价值确定出售价格,通过交易所公开挂牌等方式寻觅合格受让方(如果交易所首次挂牌没有征集到受让方,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后续出售),转让杭州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杭州市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7幢3单元6套非住宅房地产和杭州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杭州市天目山路238号华鸿大厦1号楼101室、1号楼七层的房产及地下一层27-31号车库(租赁权)。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和资本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及授权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