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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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规定,公司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拟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调整前:刘美玉(主任委员)、吴剑敏、张栋。
调整后:刘美玉(主任委员)、吴剑敏、黄忠霖。
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