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