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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科技: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4月30日将向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利”)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38亿元(或等值外币)、销售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总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4月30日有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监事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作出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德明利及其子公司原材料、半成品等市场价格13,800.0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德明利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市场价格1,2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德明利及其子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起新增为关联方,在德明利成为公司关联人之前12个月内(2022年7月13日-2023年7月12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德明利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采购交易总额为1.29亿元(其中部分交易以美元结算,按照交易当月月初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1栋2301、2401、2501

法定代表人:李虎总股本:11,324.7800万股主营业务:闪存主控芯片设计、研发,存储模组产品应用方案的开发、优化,以及存储模组产品的销售。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德明利控股股东为李虎,持股比例为39.67%,德明利实际控制人为李虎、田华。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2,313,840,212.631,973,971,569.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2,591,978.021,091,836,433.12
2023年1-6月2022年度
营业收入590,531,539.251,190,656,505.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416,483.6567,191,551.64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明利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董事会聘任杜铁军先生为总经理,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杜铁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杜铁军先生过去十二个月曾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杜铁军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自杜铁军先生从公司离任之日起12个月内,德明利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且经公开渠道查询,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德明利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销售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或协议,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等亦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上述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往来,本次新增成为关联方之前,公司已与德明利长期合作,后续双方交易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对公司经营情况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与德明利及其子公司的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往来,本次新增成为关联方之前,公司已与德明利长期合作,后续双方交易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对公司经营情况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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