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公告编号:2023-054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此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二十三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有关本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第二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妥善保存。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于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的两个工作日内,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本细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