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鲁晓冬、仇如愚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承立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75)。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