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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合规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和加强合规管理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企业”),各下属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级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的履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企业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预警、合规审查、合规风险应对、合规报告、合规评价、违规责任追究、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监察审计部负责指导、监督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坚持将合规管理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职能部门、各级子企业、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

(三)坚持强化责任。把加强合规管理作为公司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全员合规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员工的合规责任并督促有效落实。

(四)坚持协同联动。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五)坚持实时精准。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全面融入经营管理活动,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动态监测,不断提升合规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六条党委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党建工作机构在党委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第七条 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三)推动建立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决定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和职责。

第八条 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批准年度计划等,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

(三)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四)指导监督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第九条监察审计部是企业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

(二)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根据董事会授权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三)组织或协助各业务部门开展合规培训。第十条 企业业务及各职能部门是本部门合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日常合规管理相关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二)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

(三)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

(四)及时报告合规风险事项,组织或配合开展应对处置。

(五)组织或配合开展违规问题调查和整改。

(六)向合规管理部门报告本部门合规管理工作。

(七)根据部门职责,负责规章制度合法审查。

企业应当在业务及职能部门设置合规管理员,由业务骨干担任,接受合规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十一条监察审计依据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按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第三章合规管理重点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在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应当特别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

(一)公司治理。党群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及综合管理部应当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制度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提升决策有效性,保障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依据法律规定正确履职,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效融合。

(二)投资管理。投资运营部应当严格执行公司投资监管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投资管理工作体系和投资全过程风险管控体系,防止违规投资行为,强化后评价管理和违规投资责任追究。

(三)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中心应当完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逐步完善无纸化招标采购流程,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提高招标采购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避免廉政风险。

(四)资产管理。资产管理部应当制定和完善资产使用、处置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资产分布存在点多面广的特性,对资产出租、资产处置、日常监管等工作流程进行管控,在保障公司资产完整的前提现,通过合理营运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资本运作。董事会办公室应当严格遵守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上市公司股权变动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六)融资担保。财务管理部应当制定和完善融资担保管理制度,落实管理部门和管理责任。严格限制融资担保对象,原则上只对所属子企业或参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控制超股比融资担保,严格按照持股比例对子企业和参股企业提供担保。对子企业确需超股比担保的,对超股比担保额应由小股东或第三方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反担保。

(七)工程建设。投资运营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合规管理工作体系,强化对工程项目质量、

进度、安全、建设资金等环节全过程合规管控,规范履行施工、监理、设计合同,保障建设项目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顺利实施。

(八)安全环保。安全管理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企业生产规范和安全环保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

(九)劳动用工。人力资源管理部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竞业禁止约定内容、中止和解除,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财务税收。财务管理部应当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财务事项操作和审批流程,严守财经纪律,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政策。

(十一)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以下重点环节的合规管理:

( 一)制度制定环节。强化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的合规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要求。

(二)经营决策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加强对决策事项合规论证把关机制,保障决策依法合规。

(三)运营管理环节。严格执行合规制度,加强对重点流程的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过程中照章办事、按章操作。

(四)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各下属企业应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明确重点环节的责任部门。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以下重点人员的合规管理:

( 一)管理人员。促进管理人员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认真履行承担的合规管理职责,强化考核与监督问责。

(二)重要风险岗位人员。根据合规风险评估情况明确界定重要风险岗位,有针对性加大培训力度,使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业务涉及的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追责。

(三)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员。

第四章合规管理运行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制定全员普遍遵守的合规行为规范和合规管理制度,针对重点领域合规风险制定专项合规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全面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合规风险,建立并定期更新公司重大风险预警指标库,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系统分析,对典型性、普遍性和可能产生较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预警。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机制,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完善审查标准、流程、重点等,定期对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合规风险应对机制,针对发现的风险,相关业务及职能部门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二十条 对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事项,如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刑事案件或者可能造成企业重大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违规问题整改机制,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对在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规问题,或者发现违规问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开展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合规管理评估机制,把合规管理纳入审计范围,定期对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针对重点业务合规管理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重大或反复出现的合规风险和违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强化过程管控,持续改进提升。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合规管理报告制度。

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情况应向董事会或下设专门委员会报送。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协同运作机制,避免交叉重复,加强统筹协调,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章合规管理保障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将合规管理纳入本级及所属各级企业党委法治专题学习,推动各级企业领导人员强化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加强合规考核评价,把合规经营管理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各部门和所属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对所属单位和员工合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将结果作为员工考核、干部任用、评先选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建立合规管理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积极培育合规文化,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合规宣传教育,将合规管理作为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培训必修内容;通过制定发放合规手册、签订合规承诺书等方式,强化全员守法诚信、合规经营意识。

第三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合规管理经费保障机制,结合合规管理工作实际,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障合规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合规管理信息库,通过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记录和保存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等工具,加强对经营管理行为依法合规情况的实时在线监控和风险分析,实现信息集成与共享。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监察审计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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