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衍生品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制定《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内部控制程序,对风险能形成有效控制。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李德成、黄诗忠、吕成英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