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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贝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5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贝集团”)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94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8,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273,584.9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726,415.09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2-0007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截至2023年9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截至2023年9月30日投入进度
1东贝中央研究院建设项目7,200.00---
2年产100万台大规格商用制冷压缩机项目15,781.926,500.006,507.49100.11%
3年产400万台高柔性智能压缩机生产线扩建项目11,810.004,500.004,501.18100.03%
4年产660万台高效环保节能变频电机项目11,550.002,500.002,326.3393.05%
5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51,743.0027,000.0018,930.0370.11%
6补充流动资金38,690.0017,172.6417,172.64100.00%
合计136,774.9257,672.6449,437.67-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7,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东贝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东贝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中信建投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8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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