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长任桐先生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李华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李华,男,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年7月进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电视财务部工作。2008年7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电视财务部财务主管。2015年2月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电视财务部副主任兼教育频道财务部主任。2017年4月任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
李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适任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