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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武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证券代码:300357 证券简称:我武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1号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钦江路333号40号楼5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1人),董事胡赓熙、陈燕霓(YANNI CHEN)、毕自强、张露、张飞达(ZHANG FEIDA)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徐国良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赓熙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为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董事会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预计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8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制度》作出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0月)》。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作出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人员结构,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召集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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