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锁华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