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签名:
马 焰 周和华 叶立胜
金小汉 郑海江 刘 航
张为群 杨安富 程源伟监事签名:
谢兴智 罗方红 陈 瑜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周和华 金小汉 郑海江
冉华周 刘 航 胡世强
张 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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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
梅安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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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26 |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签名: 马 焰 周和华 叶立胜 金小汉 郑海江 刘 航 张为群 杨安富 程源伟监事签名: 谢兴智 罗方红 陈 瑜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周和华 金小汉 郑海江 冉华周 刘 航 胡世强 张 亚 |
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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