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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集芯: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5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审阅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11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9.4660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1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内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拟提名黄洪伟、陈鑫、曾令宇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公司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拟提名敖静涛、张鸿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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