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3-078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小龙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989.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AI大模型训练数据集建设项目 | 38,337.36 | 38,337.36 |
2 | 数据生产垂直大模型研发项目 | 40,651.64 | 40,651.64 |
合计 | 78,989.00 | 78,989.00 |
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6,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AI大模型训练数据集建设项目 | 38,337.36 | 35,507.25 |
2 | 数据生产垂直大模型研发项目 | 40,651.64 | 31,092.75 |
合计 | 78,989.00 | 66,600.00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对本次发行预案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及《海天瑞声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对本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并编制了《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
事宜的授权,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并编制了《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调整后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订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