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0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裕中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1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余俊、邬爱其、李前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张小红、陈军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增强公司人员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徐庆忠等76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相应地拟定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1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张小红、陈军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1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余俊、邬爱其、李前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张小红、陈军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票进行回购,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等;⑩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调整至预留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张小红、陈军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实施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张小红、陈军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授权公司董事会结合发行股票情况确定变更后的注册资本金额,并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关、必要或适当的调整和修改。授权公司董事会向政府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全权办理与章程修改、登记或备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
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本次修订的制度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本次修订的制度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变更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
公司原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为:周余俊、李前林、陈军。
现变更为:周余俊、李前林、秦俊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定于2023年11月9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