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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裕科技:承诺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4

证券代码:871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3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护公司权益的,承诺人应当充分披露原因,并向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

上述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变更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为未履行承诺。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承诺相关方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或者投资者利益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如果没有已披露承诺事项,公司亦应予以说明。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积极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承诺人违反承诺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主动、及时要求承诺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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