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艳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3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2023年修订)》,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修改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章程及修正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3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2023年修订)》,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修改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章程及修正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