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3-080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注: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15:00—2023年11月10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5640 | 富士达 | 2023年11月6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与定昆池二路十字向西 200 米中航富士达产业基地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新增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经研发储备及能力建设,具备生产HTCC(高温共烧)陶瓷基板、陶瓷管壳等能力,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相关产品属“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大类,未包含在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中,为开展下一步生产经营活动,需新增经营范围。以上增加经营范围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3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2023年修订)》,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修改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章程及修正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二);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8时30分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与定昆池二路十字向西200米中航
富士达产业基地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聂晗,电话 029-68326787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