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0号),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5.5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24.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00.5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379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与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人民币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4000023319201298175 | 活期 | 4,675,187.5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37010100103133332 | 活期 | 31,155,354.0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 755939074710909 | 活期 | 42,744,051.8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110301011400641892 | 活期 | 427,896.43 |
合计 | / | / | 79,002,489.80 |
三、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便捷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银行账号:
4000023319201298175)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后续将尽快完成银行账号的开立),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将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或补充协议。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四、 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将原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银行账号: 4000023319201298175)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后,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本次变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专户日常操作的便利性,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