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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5

证券代码:301550 证券简称:斯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1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00《关于新增并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4.01《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4.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上述提案1.00、4.0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提案4.00需要进行逐项表决。提案2.00、3.0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股票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本条所述资料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单位的公章)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1月3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娜

联系电话:0575-86031996

传真:0575-86177002

邮箱:stock@bbsbearing.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江东路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邮编:312500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7、相关议案内容见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550,投票简称:“斯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2023年11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或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 /名称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发言意向及要点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00《关于新增并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4.01《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4.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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