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们作为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建成 陈京琳 闫晓慧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