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超过1%暨持股比例降至5%
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永新县光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后,永新县光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永新县光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彩信息”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超过1%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光彩信息于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因累计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永新县光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 | |||
住所 |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湘赣街64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6月-2023年10月 | |||
股票简称 | 彩讯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634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被动稀释 | 0.0485% | |||||
A股 | 4,341,156 | 0.9697% | |||||
合 计 | 4,341,156 | 1.0182%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实施股权激励,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6,468,582 | 5.9612% | 22,127,426 | 4.943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353,863 | 4.1336% | 14,012,707 | 3.130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14,719 | 1.8276% | 8,114,719 | 1.8127%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彩讯股份前期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股东光彩信息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791,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801%)。 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情形。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444,011,100股,权益变动期间内因实施股权激励归属股份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47,653,250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光彩信息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超过1%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告知函》;
2、光彩信息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