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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8-15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Zhongshan Vatti Gas Appliance Stock Co., ltd.
            2012 年半年度
               财务报告
                        证券代码:002035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内 部 审 计 意 见
                                              华帝股份审字[2012]第 HDG003 号
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的内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审计了本公司 2012 年 6 月 30 日
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及 2012 年半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
    公司审计部门认为,上述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华帝股份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合并的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2 年半年度公司及合并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部:
                                                              2012 年 8 月 13 日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帝股份,股票代码:002035)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
28 日,其前身为成立于 1992 年 4 月的中山华帝燃具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440000000004576,
公司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 号,法定代表人:黄文枝。
    (二) 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
    公司行业性质: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燃气具系列产品,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器具,家庭厨房用品,家用电器
及配件,自产产品的售后服务。企业自有资产投资,经营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 公司历史沿革
     1、200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01 年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根据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天华审字 2001(455)号《审计报告》的结果,将公司截止 2001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 5365 万
元,其中实收资本 8,642,000.00 元,资本公积 30 万元,盈余公积 4,773,206.91 元,未分配利润
39,934,793.09 元,按 1:1 的比例折为 5365 万股。2001 年 11 月, 经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粤经贸
监督[2001]1008 号文及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2001]673 号文批准,中山华帝燃具有限公司由中山九
洲实业有限公司等六个原股东共同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 5365 万元。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32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欧国际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代理公司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于 2004 年 8 月 17 号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8.00 元,社会公众股股东均以
货币资金出资。上述股本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04)第 103 号验资
报告验证。
    3、200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 2004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方
案规定:以公司 2004 年度末总股本 78,6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股份派现金股利 4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1,460,000 元;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股份转增 4
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 78,650,000 股增加为 110,110,000 股,并经深圳南
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05)第 02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注册资本总额变更为
11,011 万元。
    4、200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审议通过了《中山华帝燃具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规定,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以
2005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 11,011 万股为基数,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 1,155 万股股票,即流通
股股东持有的每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 3.3 股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所有股份
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4,6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28%;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为 6,35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72%。
    5、2006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 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
案规定:以公司 2005 年度末总股本 110,1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股份派现金股利 2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2,022,000 元;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股份转增 2
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 110,110,000 股增加为 132,132,000 股,并经深圳
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06)第 YA1-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
    6、2007 年 5 月 17 日,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 2006
年度末总股本 132,132,000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股份送红股 1 股,用资本
公 积金 向全 体股 东以每 10 股股 份转增 2 股的比 例转 增股 本 ,变 更后的 注册 资本 为人民 币
171,771,600.00 元,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07)第 YA1-005 号验资报
告验证。
    7、2010 年 5 月 13 日,公司根据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 2009 年度末总股本 171,771,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3,303,080.00 元,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10)第 YA1-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
    8、2011 年 4 月 13 日,公司根据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 2010 年度末总股本 223,303,0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股份派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6,990,924.00 元。
    9、2012 年 4 月 7 日,公司根据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 2011 年度末总股本 223,303,0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股份派送红股 1 股、派发现金 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共派送红
股 22,330,308 股,派发现金 44,660,616 元,合计分配利润 66,990,924.00 元。
    (四)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8 月 15 日批准报出。
    附注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 201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2006) 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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