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9 证券简称:线上线下 公告编号:2023-039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8-C1-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00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3.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4.00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 |
5.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6.0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7.0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8.0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9.0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
相关公告。其中议案1、2、3、4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信函请在2023年11月9日17:30前送达至公司,同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原件;
(2)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8-C1-12楼;
2.联系人姓名:王晓洁、丁雪;
3.电话号码:0510-68880518;
4.传真号码:0510-68869309;
5.电子邮箱:ir@wxxsxx.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签名):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
3.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4.00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 | |||
5.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6.0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7.0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8.0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9.0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受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1月9日17: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59;投票简称:线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